【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財稅要聞:

  • 開曼移出歐盟稅務黑名單
  • 明年營所稅減免61項 研發投抵減稅195億元 最大筆
  • 併購租稅優惠 將擴大適用
  • 違反扣繳義務規定 報稅完成仍會受罰
  • 進、銷貨漏開發票 裁罰總額5%
  • 認列併購損失 二點不漏
  • 勞退舊制企業結清 餘額要課稅
  • 台商抵減大陸稅額 留意稅基
  • 企業新商品 預審貨物稅率免爭議
  • 企業買自用小客車 不能抵稅
  • 贈與不動產相關稅負由誰繳 贈與稅大不同
  • 調整遺產繼承順序 節稅有道
  • 子女繼承保單價值 計入遺產
  • 出售繼承房產 可減額外負擔

開曼移出歐盟稅務黑名單

在定期的稅務不合作名單檢視上,歐盟理事會本周決議,由於開曼群島、阿曼已通過必要的稅制改革措施,因此即日起已從稅務黑名單中排除;另一方面,安哥拉和巴貝多則被加入稅務黑名單…(摘自:經濟日報

明年營所稅減免61 研發投抵減稅195億元 最大筆

財政部已定調不降營所稅,官員透露,與鄰近亞洲國家比較,台灣稅率仍偏低,且政府對企業減稅並不少,明年總預算稅式支出顯示,營所稅租稅減免項目共61項,減稅最大筆是企業研發投抵,估計減195億元,而半導體業全職研發人才的培訓費用,明年5月也將正式納入減稅範疇…(摘自:工商時報

併購租稅優惠 將擴大適用

各界千呼萬喚終於出爐,經濟部昨(7)日正式預告《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一、保障股東權益,二、放寬非對稱合併適用範圍,三、擴大租稅優惠等三大方向修法;經濟部表示,草案預告期為60天搜集各界意見,預計於12月6日預告截止…(摘自:經濟日報

違反扣繳義務規定 報稅完成仍會受罰

國稅局提醒公司負責人別忽略扣繳義務,若未依法扣繳稅款並申報,即使扣繳所得人已將這筆應扣繳所得報稅,公司雖可免於補稅,但違反扣繳義務規定仍會受罰,提醒公司負責人等扣繳義務人留意…(摘自:經濟日報

進、銷貨漏開發票 裁罰總額5

國稅局28日表示,企業、商家如果沒有取得進貨發票(進項憑證),銷售勞貨物時也未開立發票,國稅局可分別裁罰。針對未取得進貨發票將裁處進貨總額5%罰鍰;而銷售未開發票,則以銷售總額5%罰鍰或漏稅額5倍罰鍰擇重處罰…(摘自:工商時報

認列併購損失 二點不漏

如果買到經營不善的事業體,認列投資損失時就得注意二個重點。

南區國稅局表示,首先,只有當減資等情形發生,也就是投資損失實現時,母公司才能認列;其次,針對曾經減資的子公司,後續走到清算階段,也須留意將已減資的部分排除計算,以免重複列報遭剔除…(摘自:經濟日報

勞退舊制企業結清 餘額要課稅

近年來戰後嬰兒潮上班族面臨退休階段,不少人皆適用勞退舊制,根據勞動部統計,近五年企業勞退舊制專戶已撥發近4千億元給勞工。惟國稅局指出,如果適用舊制勞工全數退休,企業勞退專戶尚有餘額,應在隔年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列為「其他所得」項目,以免遭補稅裁罰…(摘自:工商時報

台商抵減大陸稅額 留意稅基

台資企業在中國大陸投資賺錢,回到台灣報稅時,想要主張在大陸已經繳稅以減免營所稅,台北國稅局指出,此時要留意「稅基」的差異,不能直接用全額收入申報抵減,還得同步列舉相關成本,算出可抵稅的所得比例,以免遭調整補稅…(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新商品 預審貨物稅率免爭議

國稅局表示,廠商研發新興產品,可在貨物出廠前向國稅局申請貨物稅預先審核機制,釐清適用產品類別與貨物稅率,辦理具結手續後再行出廠,即可避免後續國稅局認定的貨物稅爭議…(摘自:工商時報

企業買自用小客車 不能抵稅

公司行號基於業務需求,常會購置小客車提供幹部或員工出勤使用,台北國稅局表示,在營業稅方面,凡是供營業人自用乘人用途,而不是直接作為商品出售的小客車,進項發票都不能扣抵稅額;自小客車未來若不再需要,轉售時仍得視為銷項,開立發票、報繳營業稅…(摘自:經濟日報

贈與不動產相關稅負由誰繳 贈與稅大不同

民眾若想把自家的祖厝贈與小孩,因移轉產生巨額的增值稅和契稅由誰繳,贈與稅額計算是否不同?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官員表示,不動產因贈與移轉產生的土地增值稅及契稅,依法應由受贈人繳納,若由贈與人代為繳納,視同為他人承擔債務,應以贈與論,須併入贈與總額課稅…(摘自:經濟日報

調整遺產繼承順序 節稅有道

繼承遺產中如包含不動產,顧慮到被繼承人取得不動產的年度、新舊制差異和未來處分的時間,家族內部甚至可考慮拋棄繼承方式、讓其他順序親屬繼承遺產,以節省整體稅負…(摘自:工商時報

子女繼承保單價值 計入遺產

父母生前代買保險,子女繼承保單時需注意,中區國稅局指出,跟理賠款不同,子女繼承未到期的保險,其保單價值必須全部併入遺產總額課稅…(摘自:經濟日報

出售繼承房產 可減額外負擔

近期不少公眾人物辭世,若遺留下房地產,後續處分問題常讓家人傷透腦筋。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若未來出售繼承房地產,只要符合四大條件,無論房產是屬於新制或舊制課稅案件,房地交易所得都可減掉貸款餘額超過繼承時房地現值部分,可減輕出售時的所得稅負擔…(摘自:經濟日報

圖片出處:Howard L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