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財稅要聞:

  • 營所稅暫繳申報 稅率20%
  • 企業盈虧互抵 帳要算清楚
  • 適用虧損扣除 須符四條件
  • 複委託買股獲利 所得逾百萬需計稅
  • 家人間移轉房產 當心「雙稅」
  • 擁有多處自用住宅 子女設籍可享優稅
  • 獨資企業 可享營業稅等優惠
  • 遺產稅逾期 無法跨局辦理
  • 兩類逃漏模式 稅局緊盯
  • 廠商財務不良 將被提前追稅
  • ETN提前贖回 不課證交稅

營所稅暫繳申報 稅率20

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已自9月起展開,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無論是否為課稅所得額50萬元以下的企業,自109年度起適用營所稅稅率都是20%,今年採用試算申報的企業要留意稅率,以免計算錯誤。此外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今年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可免辦暫繳,企業可多加利用…(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盈虧互抵 帳要算清楚

國內企業交叉控股、持股,相關所得不必課稅,不過卻會影響盈虧互抵額度,台北國稅局表示,企業若想申報過去十年虧損抵減營所稅,須先減掉過去年度曾收取的投資盈餘,減除後若仍有虧損,才可以抵減往後年度的所得…(摘自:經濟日報

適用虧損扣除 須符四條件

國稅局31日指出,營利事業、機關團體、有限合夥組織等,如果要申報適用虧損扣除,也就是運用前十年核定虧損額度減稅,必須符合會計帳冊完整、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如期申報、短漏報所得稅額為「情節輕微」以下標準等四項條件…(摘自:工商時報

複委託買股獲利 所得逾百萬需計稅

北區國稅局指出,民眾在證券公司開立複委託帳戶買賣境外股票,若有獲取海外財產交易所得,屬於個人基本所得額的海外所得範圍,如果單一年度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以上,必須計入基本所得額計稅、適用稅率為20%…(摘自:工商時報

家人間移轉房產 當心「雙稅」

家人間買賣不動產,稅務上可能存在雙重風險,中區國稅局表示,二親等內家人間,若以低於現值、家人代為擔保等情況買賣不動產,一方面須申報房地合一稅,二方面也可能會被視為贈與,再核課贈與稅…(摘自:經濟日報

擁有多處自用住宅 子女設籍可享優稅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納保官提醒擁有多處自用住宅房地之民眾,如子女已成年且於自用房地辦竣戶籍登記,可於每年9月22日地價稅特別稅率申請截止日前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就可享自住優惠稅率繳納地價稅,千萬別忘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摘自:經濟日報

獨資企業 可享營業稅等優惠

財政部指出,獨資、合夥組織自2018年度起,雖然要申報營所稅、但是免課稅,而且每年9月甚至免申報營所稅暫繳。此外,如果獨資企業主過世、由子女繼承衣缽,店內存貨、資產移轉給下一代免課營業稅…(摘自:工商時報

遺產稅逾期 無法跨局辦理

自去年12月起,符合一定條件的簡易遺產稅申報案件,可就近前往任一國稅局申報,不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若逾期申報將無法適用跨局申辦,仍必須前往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戶籍地國稅局辦理…(摘自:經濟日報

兩類逃漏模式 稅局緊盯

逃漏稅案件層出不窮,北區國稅局表示,近期陸續以人頭帳戶逃漏稅、偽造抵押權規避強制執行等案件,最後都由國稅局成功討回稅款,並將類似案件列為重點查核對象…(摘自:經濟日報

廠商財務不良 將被提前追稅

坊間不少業者雖僅經營單一事業,但會設立二個以上營業登記及稅籍,仍難逃國稅局的追稅行動,日前桃園市某成衣商遭媒體爆出財務不良,雖然稅籍登記不同,國稅局仍於報稅季前提早介入追稅,順利討回297萬餘元稅款…(摘自:經濟日報

ETN提前贖回 不課證交稅

市場上投資商品不斷推陳出新,近二年又有新型態的指數型投資證券(ETN)加入市場競爭,財政部指出,如同多數的有價證券,投資人在交易ETN時,只有轉讓時須課徵千分之1證券交易稅,但是發行人屆期或提前贖回,投資人就不用課證交稅…(摘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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