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稅務要聞:

  • 政院通過 產創租稅優惠延10年
  • 採擴大書審報營所稅 稅局盯
  • 所得稅申報規定有重大變動 這四種族群都要小心
  • 營所稅委外網路代報 須申請
  • 車輛折舊 稅務、財務計算大不同
  • 企業出讓買預售屋權利 須開含稅發票繳營業稅
  • 歇業賣資產 須開發票
  • 企業多次分派盈餘 先修章程
  • 外銷營業稅零稅率 保險小店家不適用

政院通過 產創租稅優惠延10

為鼓勵業者以自有獲利進行投資,活化資金運用,產創條例修正草案特別增訂以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得列為減項規定,免徵百分之五營利事業所得稅,將使所有產業受惠;在強化租稅措施誘因方面,放寬員工獎酬發放範圍,提供產業運用留才工具彈性,亦可提振投資,帶動新創發展。(摘自:聯合新聞網

採擴大書審報營所稅 稅局盯

營利事業若符合條件,想適用擴大書審方式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仍應依規定取得並保存憑證,同時設置帳簿記載,以確保正確計算銷售額及營利事業所得額。(摘自:聯合新聞網

所得稅申報規定有重大變動 這四種族群都要小心

5月報稅季快到了,今年所得稅除了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有較大幅度調整,可減輕大家繳稅負擔外,今明兩年在不動產財產交易所得、股利所得、薪資扣除額等所得稅計算及申報規定皆有重大變動,其中股票族要注意關鍵數字「94」,高薪白領專業人士則要開始記帳了。(摘自:聯合新聞網

營所稅委外網路代報 須申請

5月報稅季來臨,營利事業若想委託代理人透過網路代為報稅,必須在今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請;若過去已經獲國稅局核准,今年不必再重新申請,往後年度都可適用。(摘自:聯合新聞網

車輛折舊 稅務、財務計算大不同

官員指出,我國「折舊」可分成兩種,第一種是財務折舊額度,也就是購置成本減除資產殘值,並除以耐用年限。但稅務上不能用財務折舊,因為稅制考量的是單一資本產生的效益,但財務考量的是純粹成本。(摘自:工商時報

企業出讓買預售屋權利 須開含稅發票繳營業稅

營業人購買預售屋,在尚未繳清價款也未取得產權前,就將購屋權利義務讓給他人,並取得收入,在營業稅法上視為銷售勞務,必須依讓與價格開立含稅統一發票,並課徵營業稅。(摘自:聯合新聞網

歇業賣資產 須開發票

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如經營不善導致歇業,其所有固定資產雖逾耐用年限,剩餘帳面價值非常低,但如果確實有出售情形,仍應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購買統一發票,並依法開立及報繳營業稅,千萬不要放任不處理,以免挨罰。(摘自:聯合新聞網

企業多次分派盈餘 先修章程

公司要採用多次盈餘分派,程序上公司必須在章程修訂文字後,董事會即可在每季或每半年進行盈餘分配。在年度分派方面,新公司法對於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也放寬「現金股利」得於章程中明訂授權董事會決議分派,並在股東會報告即可。針對員工獎酬工具發放對象,新公司法也規定,在章程中訂明後,公司就可擴大至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皆能享有。(摘自:聯合新聞網

外銷營業稅零稅率 保險小店家不適用

通常營業人外銷貨物,可向國稅局申報銷售額適用營業稅零稅率,退還可扣抵進項稅額,不過國稅局表示,並不是所有營業人外銷貨物都可適用,像是保險業者、小規模營業人都無法適用零稅率。(摘自:聯合新聞網

圖片出處:(Mick Baker)roo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