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稅務要聞:

  • 資金匯回 所得也不一定課稅
  • 退職所得 可享定額免稅
  • 申報遺產稅 別漏了保單
  • 死亡前5年內繼承遺產已繳稅 再繼承時免納遺產稅
  • 繼承農地 五年內移轉須補稅
  • 自益信託農地遺產 不適用遺贈稅優惠
  • 免稅天堂不再 設點避稅難了
  • 申請有限合夥 營所稅省很大
  • 外國專才享租稅優惠 三要件
  • 匯兌損益 實現才能列報
  • 設施足以增值或耐用年限逾2年 企業修繕資產 可列資本支出
  • 出售不動產開發票 不可減除仲介費用

資金匯回 所得也不一定課稅

為解決台商資金匯回稅務爭議,財政部昨天發布解釋,明確規範個人匯回海外資金應否補報、計算、稅額認定原則及相關證明文件,讓國稅局有一致的遵循依據。國稅局也提供「稅務專屬服務」,協助台商就個案事實認定,解決回台投資所涉稅務問題。(摘自:聯合報

退職所得 可享定額免稅

公司給付員工退休金等退職所得時,享有定額免稅金額。國稅局表示,免稅額計算分為兩種情形,若一次領取退職所得,免稅額就是18萬乘以服務年資,超過部分再以36.2萬乘以年資為標準,以下減半計列,超過全數計列;若是分期領取,免稅額則為78.1萬。(摘自:經濟日報

申報遺產稅 別漏了保單

申報遺產稅必須要注意被繼承人生前各項遺產總額,其中,投保狀況往往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環。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若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並非同一人,要保人死亡後所遺留下來的保單,其價值也要計入遺產課稅。(摘自:經濟日報

死亡前5年內繼承遺產已繳稅 再繼承時免納遺產稅

國稅局表示,民眾於死亡前5年繼承的財產、且該筆遺產已繳納過遺產稅,則親屬繼承該筆遺產時,可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以避免同一筆財產短期內因連續繼承而被重複課稅。(摘自:中央社

繼承農地 五年內移轉須補稅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中作農業使用的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可免徵遺產稅,不過必須列管五年,若繼承人在五年內將該筆農地移轉,就不符免徵條件,國稅局將會追回稅款。(摘自:經濟日報

自益信託農地遺產 不適用遺贈稅優惠

農地辦理自益信託登記後,若受益人死亡,所遺留下來的財產標的是享有信託利益的權利,而非土地本身,因此,即使所遺農地仍持續作農地使用,也無法適用遺贈稅法的農地扣除額。(摘自:經濟日報

免稅天堂不再 設點避稅難了

免稅天堂不再是天堂!台商注意,因應國際反避稅風潮,過去被視為免稅天堂的英屬維京群島(BVI)、開曼群島等數十個國家,已經陸續立法引進經濟實質要求,台商設立紙上公司避稅將不再管用,且屆時若違反申報及說明義務者,除處以罰鍰,最重可註銷境外公司資格。(摘自:經濟日報

申請有限合夥 營所稅省很大

為扶植新創企業,我國賦予獨資合夥企業申請免課營所稅權利,僅需按出資比例計算個人營利所得計稅。財政部官員表示,如果是2018年成立的有限合夥企業,必須在2019年2月底前申請適用免課營所稅,如果已申請者,也要在同月遞交合夥人營利所得計算表。(摘自:工商時報

外國專才享租稅優惠 三要件

為提升國家競爭力,政府針對外國專業人才提供所得稅減免優惠。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想要申請租稅優惠的外國人才,除了要有聘雇文件或就業金卡外,還必須符合因工作首次核准在我國居留、從事特殊專長工作、前五年在我國無戶籍且非境內居住者等三大條件。(摘自:經濟日報

匯兌損益 實現才能列報

營利事業在列報兌換損益時,原則上應以實現者為限。國稅局表示,如果僅是因為匯率調整而產生的帳面差額,就不得列為當年度收益或損失。(摘自:經濟日報

設施足以增值或耐用年限逾2企業修繕資產 可列資本支出

企業修繕設備、辦公室等,如果足以增加資產價值或耐用年限超過兩年,都要列為資本支出、分年認列。不過,財政部官員28日表示,依照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如果企業是修繕或購置8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可列為當年支出。(摘自:工商時報

出售不動產開發票 不可減除仲介費用

營業人注意囉!國稅局表示,出售不動產所開立的統一發票金額,不可自銷售價格中減除支付給仲介的佣金。(摘自:經濟日報

圖片出處:Jon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