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稅務要聞:

  • 新公司法11月1日上路 70萬家公司 大股東全都露
  • 新公司法上路 十大利多激勵新創
  • 富爸爸的煩惱 送房給子這樣最划算
  • 賠錢賣老爸給的房子 卻要繳29萬的房地合一稅
  • 賣配偶贈屋怎麼稅 財部釋疑
  • 夫妻間贈與房地示愛 別忘了繳契稅
  • 買美元定存賺到錢 國稅局:計入綜合所得報稅
  • 列舉扣除房貸利息 須先減除儲蓄投資
  • 選前政治獻金 明年可扣抵
  • 陸坐月子條款配套 台商留意
  • 稅局獵漏 盯擴大書審五樣態
  • 境外電商明年不開發票 免罰!
  • 賣電子勞務給境外業者 應開三聯式報繳營業稅

新公司法11月1日上路 70萬家公司 大股東全都露

賴揆26日火速核定公司法新制於11月1日全面上路。其中22條之1關於公司需申報董監、經理人、持股逾10%大股東資料,為史上最大規模的公司資料強制申報,首次申報期限自107年11月1日~108年1月31日止,逾70萬家公司首當其衝。(摘自:工商時報

新公司法上路 十大利多激勵新創

新《公司法》1日正式上路,國發會指出,這次修法對新創公司共有十大亮點利多,包括簡化董事會召開方式、名稱可用外文登記、董事可一董零監、取消發行公司債總額限制,並放寬發行種類增加附認股權公司債等。(摘自:經濟日報

富爸爸的煩惱 送房給子這樣最划算

房價高漲,年輕人買房不易,許多父母想要幫助年輕人一圓成家夢,將名下房產透過遺產繼承、贈與等方式轉移到孩子名下,不過兩種方式須繳交的稅大不同,另若想要無痛轉移給孩子,其實也可以透過每年的贈與免稅額0繳稅輕鬆幫買房。(摘自:591房屋交易網

賠錢賣老爸給的房子 卻要繳29萬的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稅實施後,贈與不動產給子女不一定能節稅。如果贈與後,子女很快把房子賣掉,要繳不少的房地合一稅,尤其賣的是台北市的房子,賣價高,繳房地合一稅更可觀。「因為賣出受贈不動產,成本不是按受贈時的市價計,也不是按買價,而是用政府公告的現值算。」(摘自:經濟日報

賣配偶贈屋怎麼稅 財部釋疑

財政部31日核釋,受贈自配偶因繼承取得的房屋、土地,且被繼承人取得房屋、土地時點是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原應依房地舊制課稅,但在符合自住優惠要件情況下,得選擇改按房地合一課稅新制課稅。(摘自:經濟日報

夫妻間贈與房地示愛 別忘了繳契稅

稽徵實務上常發現有民眾忽略申報「契稅」,例如夫妻間贈與、或是同年度內多次贈與等,只要牽涉到不動產買賣、贈與等情形,都要記得在契約成立的30天內報繳契稅,否則遭到稅局開罰,就得不償失。(摘自:聯合晚報

買美元定存賺到錢 國稅局:計入綜合所得報稅

近期美元走強,使美元計價商品熱銷。但國稅局提醒,如果買賣外幣有匯兌利得,是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應要計入年度綜合所得辦理申報。(摘自:蘋果日報

列舉扣除房貸利息 須先減除儲蓄投資

大部分民眾購買自用住宅時,會向金融機構借款,以減輕自備款壓力,其房貸利息在年度申報所得稅時,可列報扣除額。(摘自:經濟日報

選前政治獻金 明年可扣抵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31日提醒,有計畫透過捐贈政治獻金節稅的營利事業或個人,最慢必須在九合一選舉前一天,也就是今年11月23日前捐贈,才可在明年申報所得稅時列舉扣除額。(摘自:經濟日報

陸坐月子條款配套 台商留意

中國大陸個人稅改徵求意見稿日前出爐,「坐月子條款」獲保留,但仍需關注後續配套,如所謂備案的要求、五年累計是否溯及既往或是自2019年起算等問題,仍需進一步釐清。(摘自:經濟日報

稅局獵漏 盯擴大書審五樣態

為了簡化稽徵作業,財政部透過「擴大書審」制度,讓營收低於3,000萬元、符合規定的營利事業,可按造各行業計算純益率。不過,也有不肖營利事業透過擴大書審做為逃漏稅手段,國稅局30日表示已鎖定五大常見樣態,將展開追稅。(摘自:經濟日報

境外電商明年不開發票 免罰!

跨境電商原訂明年1月起,必須要開立統一發票,但財政部表示,考慮境外電商有系統規劃適應期,因此將開發票的緩衝期再延一年,等於明年若沒開發票也不需受罰。(摘自:蘋果日報

賣電子勞務給境外業者 應開三聯式報繳營業稅

越來越多境外電商在台辦理稅籍登記,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境內營業人如果銷售電子勞務給境外電商,應依規定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不要誤開二聯式發票。(摘自:經濟日報

圖片出處:Matt Call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