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稅務要聞:

  • 公司法修正 留意六重點
  • 新創設籍自宅 可省稅
  • 長照保險可減稅 怎麼扣?
  • 生存配偶行使請求權 注意6點
  • 反避稅效應 最低稅負申報大增50%
  • 簡化海外所得認定 月底提案
  • 營所稅申報 常見兩大疏失
  • 外勞薪資扣繳率 看居留天數
  • 企業賣持有三年股票 收益可減半計入所得
  • 公司清算 以當年度稅率計稅
  • 旅遊業團費代收轉付 若有差額應開立發票

公司法修正 留意六重點

這次公司法修正有六大重點,包含增加法人透明度、友善新創環境、企業經營管理彈性、保障股東權益、強化公司治理、與國際接軌,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匯整相關具體措施,提醒全國70萬大小公司注意。(摘自:經濟日報

新創設籍自宅 可省稅

為鼓勵新創事業,財政部23日發布解釋令,營利事業以負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供住家使用的房屋及自用住宅用地作為稅籍登記場所,未僱用員工,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裝置完成,該房屋未供辦公或存放與營業活動相關設備及物品者,得申請按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及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課徵地價稅。(摘自:經濟日報

長照保險可減稅 怎麼扣?

財政部預定送第二波稅改法案進立法院下會期審議,確定將把長照保險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減稅項目,納入列舉扣除額。不過,如何列舉,財政部和金管會有不同的想法,金管會主張單獨列項,每人每年有2.4萬元的額度;財政部另提一案,直接提高每人每年的保險列舉扣除額度,不單獨列項。(摘自:聯合晚報

生存配偶行使請求權 注意6

生存配偶如要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有六大注意事項,尤其需注意婚前、婚後財產的認定,以及給付請求權財產價值的計算,應符合民法及遺贈稅法相關規定。(摘自:聯合晚報

反避稅效應 最低稅負申報大增50%

今年5月綜所稅申報結束,財政部分析今年申報繳稅狀況發現,整體件數及金額都僅變動約1%,變動不大;但最低稅負申報件數卻成長五成、金額成長六成,變動頗大,引起關注。(摘自:經濟日報

簡化海外所得認定 月底提案

財政部原預計七月中將海外所得課稅的簡化方案提交立委,來取代訂定租稅特赦專法,因財長人事變動,將延至月底提出。為吸引資金回台,蘇建榮表示,對於海外台商所得匯回,將採訂定「利潤率」的方向、以簡化所得認定的方式來辦理。(摘自:聯合報

營所稅申報 常見兩大疏失

財政部各區國稅局近期密集稽查、彙整後發現,目前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主要有兩大問題,一是「房地合一」後稅金新舊制認定時間的不一致,導致漏報稅;第二是,官員強調,即使無所得或交易虧損的公司,同樣要申報營所稅。(摘自:經濟日報

外勞薪資扣繳率 看居留天數

對於企業關心的外籍勞工薪資扣繳方式,財政部表示,企業發放給外籍勞工的薪資,應由其護照簽證或居留證所載居留期間,判斷其為「非居住者」或「居住者」,依相對應扣繳率辦理扣繳。(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賣持有三年股票 收益可減半計入所得

股市是不少企業財務投資的最主要標的,稅務實務上最需要注意事項之一是,公司出售國內股票的所得,如果持有的標的滿三年以上,所得部分可以減半計入基本所得額。(摘自:經濟日報

公司清算 以當年度稅率計稅

官員舉例,甲公司清算期間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3月1日,清算課稅所得為50萬元,雖清算期間跨年度,但因申報年度為2018年,需以2018年稅率計算,以其課稅所得50萬乘以適用稅率18%。(摘自:經濟日報

旅遊業團費代收轉付 若有差額應開立發票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指出,主要注意兩大事項,即旅遊業者辦理國內外旅行團收取的團費,應開立代收轉付收據給客戶;而如代收轉付間有差額,就應開立統一發票。(摘自:經濟日報

圖片出處:Markus Spis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