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稅務要聞: 

  • 申報綜所稅 留意七大事項
  • 買保單節稅 4個情況不能列舉
  • 受扶養手足保費房租 不得列綜所稅扣除額
  • 收取違約金 列其他所得
  • 不用再找人頭了!小企業可只設1人董事
  • 八種繳款方式 簡單快速
  • 綜所稅無法一次繳清 怎麼申請分期繳納?

申報綜所稅 留意七大事項

台北國稅局整理了納稅義務人申報綜所稅應注意的七大事項,提供民眾正確報稅。第一要務就是網路申報一定要確認申報資料上傳成功,才算完成申報程序。(摘自:經濟日報

 買保單節稅 4個情況不能列舉

一是非直系親屬,例如幫兄弟姊妹繳保費。二是非撫養親屬,子女若已成年並自行報稅,即使父母幫忙繳保費,也不能列舉扣除。三、要保人與被保人非同一申報戶,如兒子幫父親買保險,但父親和兒子各自申報所得稅,兒子就不能列舉該筆保費。四是政府未核准的地下保單、境外保單,。(摘自:聯合報

受扶養手足保費房租 不得列綜所稅扣除額

受扶養的兄弟姊妹非直系親屬,其保險費及房屋租金支出不能列報綜所稅扣除額。(摘自:經濟日報

收取違約金 列其他所得

與他人訂定買賣契約,因買方違約不買,而合意解除契約並協議收取違約金者,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的其他所得,應在收取年度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摘自:經濟日報

不用再找人頭了!小企業可只設1人董事

公司法昨天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緩慢前進,針對董事人數放寬不強制三人達成共識,未來新創企業一人公司可設一董0監。另外,所謂「大同條款」也增訂配套,未來過半董事可要求董事長召開董事會,董事長15日未召開則可自行召開。(摘自:工商時報

八種繳款方式 簡單快速

八種繳納方式包含:行動支付App繳稅、委託取款轉帳(帳戶扣款)繳稅、信用卡繳稅、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納稅、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納稅、活期 (儲蓄)存款帳戶轉帳、金融機構繳稅、便利商店繳稅。(摘自:經濟日報

綜所稅無法一次繳清 怎麼申請分期繳納?

納稅義務人含合併申報配偶因客觀事實致發生財務困難,無法一次繳清稅款時,得檢附綜所稅分期繳納稅款申請書、結算申報書影本或網路申報收執聯,及相關證明文件,說明無法一次繳清稅款的原因,並聲明同意加計利息,在5月31日前向稽徵機關申請分期。(摘自:經濟日報

圖片出處:(Mick Baker)roo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