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稅務要聞: 

  • 海外所得 會理財也要會理稅
  • 列報保費 須與要保人同戶
  • 虛增股利扣抵 漏稅1.5萬免罰
  • 跨境電商落地繳稅 聲浪大
  • 網路轉賣遊戲道具 留意稅事
  • 企業團保費用 禁列投資保單
  • 營業稅營所稅 下月大查核
  • 新婚申報配偶扣除額 以辦理登記年度為準
  • 高市地價稅降累進起點

海外所得 會理財也要會理稅

許多擁有海外所得或高額保單的家庭,通常也會有國內所得,甚至領取特定保險給付年度同時也有海外所得,以致於推算「可增加的海外所得或特定保險金額」,常常漏算差額。投資人對稅法應有完整的了解,以免結果不如預期。(摘自:經濟日報

列報保費 須與要保人同戶

欲列報受扶養親屬的保險費扣除額時,除該受扶養親屬須為直系親屬外,被保險人與要保人均須在同一申報戶內,始得列舉扣除。(摘自:經濟日報

虛增股利扣抵 漏稅1.5萬免罰

配合股利所得課稅新制,財政部預告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明定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虛增股利所得可抵減稅額,經調查核定所漏稅額或溢退稅額在新台幣1.5萬元以下者,免予處罰。(摘自:經濟日報

跨境電商落地繳稅 聲浪大

國內不少業者會透過Facebook等社群網站登載廣告,但這些大型跨境電商在台並未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必須由國內營利事業在給付廣告費時,辦理扣繳;會計師建議,財政部應想辦法讓大型跨境電商在台「落地」,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而非讓國內營利事業擔任義務扣繳人。(摘自:經濟日報

 網路轉賣遊戲道具 留意稅事

台北國稅局日前查獲在網路下載免費線上遊戲的漏稅行為。官員指出,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如每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新台幣8萬元,銷售勞務新台幣4萬元,應向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團保費用 禁列投資保單

目前尚無核准投資型團體人壽保險或投資型團體年金保險案例,因此現行投資型保險,其性質應屬個人保險,而非團體保險,並不因其是否經「團體規劃」或「團(集)體彙繳」而有所改變。既非「團體」保險性質,自不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3條第5款規定,不得列為保險費用。(摘自:經濟日報

營業稅營所稅 下月大查核

4月1日起各區國稅局將展開營業稅查核,將一併運用營業稅資料庫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企業如有短漏報應儘速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以免受罰。(摘自:經濟日報

新婚申報配偶扣除額 以辦理登記年度為準

新婚夫妻在年底至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登記,指定結婚登記日為隔年的1月1日,在申報前一年度的綜合所得稅時,不可列報未具結婚效力的配偶,以免遭剔除補稅並受罰。(摘自:經濟日報

高市地價稅降累進起點

高雄市今年公告地價平均調降1%,地價稅累進起點地價因此重新計算,結果出爐,高市稅捐稽徵處宣布今年地價稅累進起點地價從406.6萬元降至365.9萬元,在調降範圍內者,今年地價稅恐增逾千元。(摘自:經濟日報

圖片出處:(Mick Baker)roo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