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稅務要聞:

  • 高資產查核 劃出時間點
  • 財團法人股利所得 要繳稅
  • 公司個人帳戶 要分清楚
  • 中小企研發費 快申請抵減
  • 學費扣除額 以子女為限
  • 營業稅查核 鎖定四重點
  • 企業罰鍰 禁列費用損失
  • 外銷收入認列 注意時點
  • 賣股債損益 應分開計算

高資產查核 劃出時間點

台版肥咖(CRS)明年上路,既有帳戶及新帳戶的劃分時點為今年12月31日,既有外國個人帳戶年底前帳戶總餘額或價值逾100萬美元,屬高資產帳戶,金融機構應在明年底前完成審查,較低資產帳戶、公司和信託等實體帳戶則在後年底前完成審查。(摘自:經濟日報

財團法人股利所得 要繳稅

財政部近日核釋,機關或團體獲配股利收入得自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的收入中減除規定部分,停止適用,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換句話說,財團法人等機關或團體獲配股利或盈餘,不再是免稅收入。(摘自:經濟日報

公司個人帳戶 要分清楚

洗錢防制法新制施行後,營利事業利用負責人或周遭親友名義開立銀行帳戶,並操控帳戶間資金調度,進而規避租稅,除了涉及漏報銷貨收入,逃漏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外,所衍生的洗錢行為還可能構成洗錢罪。(摘自:經濟日報

中小企研發費 快申請抵減

台北國稅局表示,中小企業106年度研究發展支出欲適用投資抵減者,開始申請囉!會計年度屬曆年制的中小企業,應在2月起至5月底止,檢具相關資料,向主管機關申請認定。(摘自:經濟日報

學費扣除額 以子女為限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適用對象僅限於納稅義務人的子女,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受扶養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屬的教育學費,不能申報扣除。(摘自:經濟日報

營業稅查核 鎖定四重點

今年有四大查核重點,包括虛報進項稅額逃漏營業稅、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未申報銷售額及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及將不得適用零稅率銷售額,申報適用零稅率等。(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罰鍰 禁列費用損失

營利事業違反環境污染、交通事件或食品安全等法規而遭處罰所支付的罰鍰,不得列為營利事業的費用或損失,否則等同以政府稅收補貼營利事業。(摘自:經濟日報

外銷收入認列 注意時點

營利事業外銷貨物無論交易條件為何,在稅務申報時,其收入的歸屬年度應以報關日所屬會計年度認列。但以郵政及快遞事業之郵政快捷郵件或陸空聯運包裹寄送貨物外銷者,則應以郵政及快遞事業掣發執據蓋用戳記日所屬會計年度認列銷貨收入。(摘自:經濟日報

賣股債損益 應分開計算

債券所表彰的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彰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二者權利及屬性關係不同,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經營。其實際成本的估價不得歸屬於同一類,其損益應各自計算。(摘自:經濟日報

圖片出處:Matt Call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