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稅務要聞:

  • 防洗錢 企業應申報實質受益人
  • 明年報綜所稅 三點備忘錄
  • 出售共有房地 放寬課稅規定
  • 出售合購土地所得利益 非所有權人須報綜所稅
  • 儲蓄扣除額過高? 財長:明年檢討
  • 個人售屋 4情況課營業稅
  • 財部祭三道緊箍咒 防堵財團法人避稅
  • 匯兌損益實現 才能列報
  • 企業列報薪資費用上限 提高
  • 漏開發票 最高可罰五倍
  • 聘外籍專才 列報費用放寬

防洗錢 企業應申報實質受益人

這次公司法修正是否列入實質受益人,部會間一直爭論不休,經過兩任閣揆仍未擺平,上周四(16日)行政院政委陳美伶召開協調會,找來工總、商總等七大工商團體,會計師及律師公會及相關部會首長,在因應防制洗錢評鑑原則下,終於達成三大共識。(摘自:聯合新聞網

明年報綜所稅 三點備忘錄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明年申報106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有三個不可不知,包含免稅額調高,個人為8.8萬元、滿70歲以上的個人或受扶養直系親屬為13.2萬元;基本生活費不課稅;「公益出租人」租金收入每屋每月可享1萬元的免稅額。(摘自:經濟日報

出售共有房地 放寬課稅規定

財政部近日公告,非自願出售「共有」房地,其房地持有未滿兩年,仍可適用20%較低稅率,放寬房地合一制度規則。已自11月17日生效。(摘自:經濟日報

出售合購土地所得利益 非所有權人須報綜所稅

財政部表示,與他人共同出資購買土地,以其中一人名義登記為土地所有權人,其他出資人取得出售土地所獲利益,是土地權利移轉請求權的代替利益,屬債權的實現,而非出售土地所取得的對價,屬於其他所得,應合併取得利益年度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摘自:經濟日報

儲蓄扣除額過高? 財長:明年檢討

民進黨立委王榮璋昨天在立法院財委會指出,定存超過二千五百萬元年息才會達到廿七萬元,顯然現行儲蓄特別扣除額廿七萬元過高;退職所得免稅額則過度優惠,只有約百分之○點三要繳稅。財政部長許虞哲回應,確實應該檢討,明年六月提出薪資減除核實方案時,會一併檢討相關扣除額。(摘自:聯合新聞網

個人售屋 4情況課營業稅

針對個人銷售房屋,是否課徵營業稅爭議,財政部表示,若該房屋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具備營業牌號、僱用員工協助處理房屋銷售或有經常銷售房屋行為等4項,只要符合其中1項,就必須繳納營業稅。(摘自:中時電子報

財部祭三道緊箍咒 防堵財團法人避稅

防堵財團法人變成避稅工具,財政部將祭三道緊箍咒,包括原則禁止回購捐贈事業股票,大型財團法人公益等支出比率提高到80%等,不符規定者將不能享有免稅優惠,全國近6,000家財團法人都將受影響。(摘自:經濟日報

匯兌損益實現 才能列報

日圓處於相對低點,國內日系進口廠商產生不少匯兌收益,財政部官員昨(20)日表示,進口商列報兌換損益,已實現者才可以列報損益,如因匯率調整而產生的帳面差額,不得列計損益。(摘自:經濟日報

企業列報薪資費用上限 提高

為鼓勵企業加薪,財政部拉高獨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費用上限,2018年一般職工月薪費用上限自5.75萬元調高至5.95萬元,調幅約3.5%;副理、單位主管、秘書、工程師、技師等高級職員自8.2萬元調為8.45萬元,調幅約3%。(摘自:經濟日報

漏開發票 最高可罰五倍

經營家具零售業務的甲公司,遇民眾以現金付款時,大多未開立統一發票,遭高雄國稅局查獲漏報銷售額1,600餘萬元,補稅加罰鍰160萬元。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人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申報銷售額,經稽徵機關查獲,補稅外,還可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摘自:經濟日報

聘外籍專才 列報費用放寬

吸引外國專業人士來台,財政部表示,營利事業聘僱外籍專業人士所支付的本人及眷屬來回旅費、返國度假旅費、搬家費、租金、租賃物修繕費及子女獎學金等,可以列報費用,也不列為該外籍專業人士的應稅所得。(摘自:經濟日報

圖片出處:Howard L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