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稅務要聞:

  • 政院拍板稅改法案 三大改革主軸
  • 股利稅改 可扣抵稅額帳戶將註銷
  • 申報房地合一稅 提防六失誤
  • 財團法人股利避稅 行不通了
  • 受贈人被課贈與稅…三個情境
  • 取消公司大小章 工商團體要配套
  • 公設保留地贈直系 免稅
  • 跨境電商 明年繳營所稅
  • 所得稅扣除額 擬擴大範圍
  • 北市修法 地價稅可分期、延繳
  • 機關團體免所得稅 須會計師查核申報

政院拍板稅改法案 三大改革主軸

這次所得稅制改革分為三大主軸,包括第一,減輕薪資所得者及中低所得者所得稅負擔,促進公平合理。第二,減輕中小型及新創企業稅負,鼓勵轉型及升級。第三,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之股利所得稅制,提高投資意願。(摘自:聯合新聞網

股利稅改 可扣抵稅額帳戶將註銷

行政院會明 (12)日將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表示,現有可扣抵稅額帳戶(ICA)餘額將不再分配、註銷不予過渡,明(2018)年1月1日起,改採股利所得課稅新制乙案,可以減輕股利總稅負。(摘自:經濟日報

申報房地合一稅 提防六失誤

房地合一課稅新制上路以來,仍有不少民眾申報錯誤,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整理了民眾常犯的六大錯誤,局長許慈美強調,賣出不論盈虧,應在完成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30日內申報納稅,否則處3,000元罰鍰;因申報錯誤而致逃漏稅,可處所漏稅額0.5倍至一倍罰鍰。(摘自:經濟日報

財團法人股利避稅 行不通了

為整頓財團法人變成避稅工具的現象,財政部利用這次稅改修法,刪除財團法人等機關、團體的股利不計入所得課稅規定,以降低藉財團法人租稅規劃誘因,防堵規避稅負,預計投資股票較多的醫療財團法人受影響最大。(摘自:經濟日報

受贈人被課贈與稅…三個情境

財政部表示,贈與稅納稅義務人原則上為贈與人,但當贈與人行蹤不明;逾期未繳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有這三種情形之一時,國稅局就會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摘自:經濟日報

取消公司大小章 工商團體要配套

為落實政府e化政策、也為提升行政效率並符合國際趨勢,經濟部打算刪除公司登記表上公司及負責人印鑑(即公司大小章)的現行公司登記與變更作業方式,並提出有一定的公告期與過渡期作為配套措施。(摘自:中時電子報

公設保留地贈直系 免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必須雙方關係為配偶或直系血親者,才可享有免贈與稅。(摘自:經濟日報

跨境電商 明年繳營所稅

有關跨境電商繳納營所稅,台北國稅局已將規劃方案送賦稅署,初步規劃採推計所得方式,也就是給予一定的淨利率,並依照銷售額課徵營所稅。財政部預訂年底拍板,跨境電商明年5月就要報繳今年的營所稅。(摘自:經濟日報

所得稅扣除額 擬擴大範圍

行政院昨(12)日拍板稅改法案,將推動所得稅制三大改革主軸,財長許虞哲並首度明確表示,因應大法官會議解釋,明年上半年將再提所得稅修正案,並一併檢討少子化、老齡化等扣除額。(摘自:經濟日報

北市修法 地價稅可分期、延繳

北市地價稅去年暴漲引發民怨,北市財政局擬訂「台北市地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只要是因為公告地價調整,導致地價稅較前次公告地價增加超過1萬5000元者,就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摘自:聯合新聞網

機關團體免所得稅 須會計師查核申報

財政部表示,財產總額或當年度收入總額達1億元以上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除符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規定外,應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才符合免納所得稅規定。(摘自:經濟日報

圖片出處:(Mick Baker)roo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