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稅務要聞:

  • 公司法修法 一次看懂
  • 9月起 海外網購2,000元就要繳稅
  • 贈與後反悔 還是要課稅
  • 洗錢防制態樣20變53 銀行喊苦
  • 個人賣屋課營業稅 從寬認定
  • 專案查稅列榜 4類醫師小心
  • 買地上權宅 房貸利息可抵稅
  • 生前幫他人買保單 保險利益計入遺產
  • 繼承農地 五年內不得轉贈
  • 房客代繳補充保費 視為房東所得 一併扣繳所得稅

公司法修法 一次看懂

公司法是規範所有公司的根本大法,經濟部本次修正公司法百餘條,是15年來首度大翻修。本次修正涉及所有公司的法令鬆綁以及公司治理、洗錢防制的強化,經濟部版本已經出爐,本報將修法要點整理供讀者搶先掌握。(摘自:聯合新聞網

9月起 海外網購2,000元就要繳稅

海外網購族的小確幸沒了,7月1日起實施新制,半年內超過6次2000元以下海外購物,第7次起就要收取關稅。9月1日起,進口貨物免稅門檻調降,由現行3,000元降至2,000元。財政部關務署評估,調降免稅門檻未來一年可增加9億稅收。(摘自:聯合新聞網

贈與後反悔 還是要課稅

財政部表示,若父母現金已移轉子女所有,並完成贈與稅申報,但之後反悔立約撤銷贈與,仍應課徵贈與稅。(摘自:中時電子報

洗錢防制態樣20變53 銀行喊苦

銀行主管指出,貿易融資向來是OBU的主力業務,從銀行公會所列舉的這些態樣,可明顯看出貿易融資是「反洗錢」的重點,未來不僅銀行得查東查西,甚至還將扮演起類似「海關人員」的角色,未來OBU業務已可預見將受到一定的衝擊。(摘自:聯合新聞網

個人賣屋課營業稅 從寬認定

根據財政部最新解釋函令,個人購屋出售取消一年銷售六戶以上即視為營業人的標準,改按交易頻率及數量等實質情況,綜合判斷是否課徵營業稅。同時,長期持有房屋或土地再出售,如取得房屋後逾六年始出售,或在建屋前土地持有十年以上者,不視為持續性或經常性的銷售行為,不課徵營業稅。(摘自:聯合新聞網

專案查稅列榜 4類醫師小心

醫師在本業上很專業,但常因不懂稅務而捲入糾紛,加上近年國稅局已將執行業務所得納入每年度專案查核目標,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列出4種國稅局常見列選查核類型,且建議執業醫師平時應設立帳簿,記載每日收入、成本及費用,避免成為國稅局查稅常客。(摘自:中時電子報

買地上權宅 房貸利息可抵稅

財政部表示,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以設定地上權方式的房屋使用權,且在課稅年度辦竣戶籍登記,期間無出租或營業使用,其所繳的房貸利息,可列報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摘自:聯合新聞網

生前幫他人買保單 保險利益計入遺產

北區國稅局昨(4)日表示,被繼承人生前以自己為要保人,並以他人為被保險人購買人壽保險保單,於死亡時尚未解除保險契約者,該保單的保險利益應計入遺產。(摘自:聯合新聞網

繼承農地 五年內不得轉贈

北區國稅局昨(4)日表示,繼承取得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在五年列管期間內贈與子女,雖仍繼續經營農業生產,已無免稅之適用,將追繳遺產稅。(摘自:聯合新聞網

房客代繳補充保費 視為房東所得 一併扣繳所得稅

財政部表示,若房東將原屬自身應要繳納的補充保費,轉由房客或扣繳單位負擔,則該筆補充保費也需計入房東租金收入總額,一併扣繳所得稅。(摘自:中時電子報

圖片出處:Markus Spis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