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回顧】本週稅務要聞

本週稅務要聞:

  • 《公司法》小英政府急翻修 會計師:台灣恐成詐騙王國
  • 公司法擬廢除事前監理 會計師公會:國賠案恐倍增
  • 社會企業 擬納公司法規範
  • 公司法大修 會計師憂衝擊
  • 全球齊追稅 財部:將採雙邊交換 暫不入多邊公約
  • 大陸反避稅 將擴及香港
  • 台波租稅協定 嘉惠電子業

《公司法》小英政府急翻修 會計師:台灣恐成詐騙王國

經濟部急如星火,擬大幅翻修《公司法》,遭會計師公會質疑其修法爭議,遠大於《勞基法》修正案。會計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富煒說,國外修法少則8~10年,台灣半年就想通過,簡直是「天方夜譚」,若依規畫採行鬆綁登記管制,恐造成空殼公司充斥,企業搞不好會跟詐騙集團做生意,蒙受損失!(摘自:中時電子報

公司法擬廢除事前監理 會計師公會:國賠案恐倍增

會計師公會指出,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委員會擬廢除事前監理制度,會使公司登記資訊正確與否缺乏把關,擔心民眾會因參考不實資訊投資而血本無歸;若訴諸法律訴訟又耗時費力,認為忽略事前監理功能,只是將問題發生時點延後,國家賠償案恐倍增!(摘自:中時電子報

社會企業 擬納公司法規範

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委員會建議,允許公司不以獲利最大化為唯一設立目的,放寬公司法第1條,於第1條增訂第2項,「公司得追求營利以外之目的。」此外,第23條修改為公司負責人執行業務「得適當兼顧」其他利害關係人利益。此外,並增訂「兼益公司」專章(節),以鼓勵社會使命型公司發展。(摘自:聯合新聞網)

公司法大修 會計師憂衝擊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昨(5)日針對公司法全盤修法,就適用法系、董事責任、關係企業、公司章程、股東權益等五大面向提出疑義,建議應漸進式修法不要一步到位。(摘自:聯合新聞網

財政部修正發布「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及核釋營利事業採用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相關課稅規定

配合我國自105年度起採用企業會計準則公報及相關法令修正,並為稽徵實務需要及簡化作業,財政部於106年1月3日修正發布「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摘自:惠譽會計師事務所

財政部核釋營利事業採用企業會計準則公報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及未分配盈餘計算規定

依民國105年12月30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504682830號令-核釋所得稅法第66條之6、第66條之9規定,有關營利事業適用企業會計準則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及未分配盈餘相關課稅規定,自105會計年度起,營利事業依103年6月18日修正公布商業會計法、103年11月19日修正發布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及經濟部104年9月16日經商字第10402425290號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公開之各號企業會計準則公報及其解釋(以下簡稱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編製財務報告者,應依規定計算稅額扣抵比率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摘自:惠譽會計師事務所

全球齊追稅 財部:將採雙邊交換 暫不入多邊公約

全球有百國在合作交換稅務資訊追稅,台灣跟不跟、怎麼跟?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司長宋秀玲今表示,當全球都在資訊透明化,台灣不快跟上,不僅稅收將流失、甚至可能被制裁;現正修法,打開台灣與外國進行自動資訊交換的大門。立法後,預計採取一一與各國簽訂「雙邊」資訊交換協定的方式,暫不考慮加入「多邊稅務行政互助公約」(MAAC)。(摘自:自由時報

大陸反避稅 將擴及香港

大陸反避稅浪潮將擴及香港,有人想將香港大額帳戶,分割轉移成數個小額帳戶,安永中國稅務與商務諮詢合夥人王思敏提醒,香港在明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低資產既有個人帳戶以及既有法人帳戶審查,因此該作法無法避稅。(摘自:聯合新聞網

台波租稅協定 嘉惠電子業

台波租稅協定自今年1月1日生效,台灣電子業在波蘭設廠成本可望下降。財政部國際財政司昨(4)日表示,由於台灣許多電子大廠赴波蘭設廠,產品再銷售歐洲,協定生效後台灣母公司取得波蘭子公司的股利,或是工商科學設備及技術管理服務等,所得稅負都可減輕。(摘自:聯合新聞網

圖片出處:Markus Spiske